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9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研究生〔2025〕7号)文件精神,经审查,学院有3位2025届毕业生具有答辩资格,现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结果公示如下。
公示日期:2025年8月5日--2024年8月7日(叁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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