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【2022】94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学院按本科毕业论文总数5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论文,经各专业选拔推荐,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表决,现将2023届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为:2023年6月28日-2023年7月4日
公示电话:院纪委6180105 学院办公室:6181692
附件:学院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
美术与设计学院
2023年6月28日